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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先进制造业投融资三年行动计划》,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工作、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提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高端化工、现代轻工纺织等“十强”产业、有色金属、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和11条标志性产业链企业为重点,建立涵盖数字化转型、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领域的先进制造业融资项目库。
(一)做大银行信贷。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大财政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引导,强化政银企通力合作,聚集信贷资金着力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做大技改信贷规模。突出信贷重点,围绕“万项技改、万企转型”,发挥“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费补助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完善技改导向目录项目库,与合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开通“技改专项贷”项目快捷审贷通道,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按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35% ,给予最高2000万元贴息支持。鼓励各市对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推动全省技改贷款持续增长。
扩大中长期和信用贷款。破解信贷难点,聚焦“十强”产业,围绕高端制造业项目、先进制造业集群、制造业单项冠军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提供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单列信贷额度和监测调度持续推进,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扩大规模实现再生产。
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瞄准信贷痛点,围绕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扩大知识产权质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等融资规模,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专精特新、科创引导专项额度,创新开展上市培育贷、专精特新成长快贷、“小巨人”信用贷等,促进制造业中小企业向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二)推进基金投资。发挥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和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作用,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对接基金投资行动,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聚集投资资源,采取基金合作、项目直投、组团跟投、投贷联动等方式,赋能产业发展。
争取国家大基金投资。加强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联系,建立项目投资协作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巡回走访和项目对接活动,精准对接“十强”产业制造业重点项目。
放大政府引导基金效应。充分发挥省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和省新动能基金带动作用,围绕标志性产业链、上市培育企业、专精特新高成长企业,大力支持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拓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会同清科集团、省青企峰会平台、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基金组织,加强与省内外头部基金联系协作,根据不同基金投资策略、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分行业和类别开展企业融资项目投资对接活动。
(三)做强担保保险。整合实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措施,为制造业发展提供信贷扩面增量支持。
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发挥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年化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推动合作银行开展批量化总对总业务,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稳步增长。
放大保险保障和融资增信功能。积极发展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保证保险贷款,大力推动银保合作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提供保险融资支持,扩大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保证替代类保险产品等应用。
(四)实施上市培育。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组织开展“泰山登顶”专项活动,把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和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作为上市培育“金种子”,联系对接基金投资和券商上市辅导资源,培育辅导一批企业上市融资。
组织企业规范化股改。全面征集制造业企业上市意愿,每年组织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辅导,对标《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标准,实施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为上市培育储备优势企业资源。
设立“专精特新”专板。在区域股权市场创建“专精特新”专板,分设孵化层、规范层、培育层,推动开展股权登记和托管、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可转债等业务,与新三板建立挂牌绿色通道,每年组织不少于500家符合“专精特新”专板条件的企业集中挂牌培育。
组织精准化培育。依托省中小企业投融资联盟,优选省内外知名投融资机构、券商、会计、法律、审计、管理咨询等100余家中介机构,为挂牌企业量身定制发展规划、股权改造、市值评估、融资对接、上市辅导等专项服务,每年不少于100场次5000余家(次)。
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整合优质辅导资源,充分发挥金融辅导机制作用,建立董秘上市咨询师、金牌上市保荐师、上市审核辅导师团队,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早上市、快上市。到2025年,新增先进制造业上市企业60家左右。
(五)促进产融合作。紧紧围绕标志性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创新开展供应链融资、集群(园区)贷、融资租赁、并购重组等特色服务,支持我省特色产业形成发展新优势。
实施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推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信息共享,加强财政金融资源协同联动,以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引导金融机构对接产业链发展规划和核心企业生产经营需求,探索建立产业链金融辅导机制,通过签发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发行债券和开展供应链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衍生产品等特色融资,促进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套和融资畅通发展。每年力争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200亿元、实施供应链融资10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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